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,通常需要准备登记申请表、源程序、软件文档、主体证明和相关权属材料。
软件著作权并不是登记成功后才产生。软件完成开发后,符合条件的著作权即依法产生;登记证书主要是软件名称、著作权人、开发完成时间等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,在项目申报、商业合作和侵权争议中具有实际作用。
目前,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官方登记费处于停征状态。自行申请不收官方登记费;鲸版权提供499元/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全流程代办服务。
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所称的软件,包括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。受保护的软件应当由开发者独立开发,并已经固定下来。
常见可以申请登记的软件包括:
软件不需要已经公开上线或销售,但应当已经完成开发,并能够提交相应的源程序和软件文档。
需要注意,软件著作权主要保护程序代码和相关文档中的具体表达,不直接保护软件背后的产品构想、业务模式、处理过程、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。仅仅实现相似功能,并不当然构成软件著作权侵权。
| 材料 | 主要内容 |
|---|---|
| 登记申请表 | 软件名称、版本号、开发完成日期、发表状态和权利取得方式等 |
| 源程序 | 用于识别软件的代码材料 |
| 软件文档 | 用户手册、操作说明书、设计说明书等一种文档 |
| 主体证明 | 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、组织主体证明 |
| 权属材料 | 委托开发、合作开发、任务开发、转让或继承等证明 |

现行登记办法要求,软件鉴别材料一般由源程序和一种文档的前、后各连续30页组成;整个程序或文档不足60页的,应当提交全部内容。除特定情况外,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,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。
代码、申请表和软件文档中的软件名称、权利人等关键信息应保持一致。版本号、功能描述和界面内容也应能够相互对应。
常见问题包括:
使用开源框架不代表不能申请,但申请人不能把第三方开源代码全部作为自己的原创成果,还应遵守相应的开源许可。
合作开发软件的权利归属,优先按照合作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确定。
委托开发的软件同样应当先看书面合同;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时,软件著作权一般由受托人享有。员工开发的软件是否属于单位,还需要结合工作任务、开发目标和实际使用的单位资源等情况判断。
因此,企业申请前应先核查开发合同、劳动关系、项目任务书和知识产权归属条款。
先确定由个人、公司还是多个著作权人申请。涉及外包、合作、员工开发或权利转让时,应先整理权属证明。
申请表、代码和软件文档中的名称、权利人等关键信息应保持一致,避免后续补正。
根据登记要求整理源程序,并选择用户手册、功能说明书或设计说明书等一种文档。
完成申请表、鉴别材料和证明文件后,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系统填写申请,并按照当期要求提交材料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。
材料符合要求后进入受理和审查。存在格式、内容或权属问题时,登记机构可能发出补正通知。
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正要求后30日内完成补正,逾期未补正的,申请可能被视为撤回。符合登记条件的,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并发放证书。
自2017年4月1日起,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处于停征状态。因此,自行通过官方渠道申请,目前不需要缴纳官方登记费。
鲸版权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全流程代办,费用为:
499元/件
服务内容包括:
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的软件信息、现有代码、产品资料,以及必要的主体和权属证明。499元属于鲸版权的登记代办服务费,不是官方登记费。
现行登记办法规定,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正式受理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。这里的起点是受理日,不是开始准备材料或提交申请的当天。
实际办理时间还会受到材料准备、受理进度以及是否需要补正等因素影响。因此,材料是否规范,往往比单纯追求快速提交更重要。
申请文件中的软件名称、权利人署名不一致,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,可能影响登记结果;版本号和功能描述不一致,也可能被要求补正。
代码不连续、行数不足、页码混乱,或者软件文档未按要求整理。
说明书展示的软件名称、功能和界面,与申请表或源程序明显不一致。
委托开发、合作开发、职务开发或权利受让的软件,未提交合同、任务书或其他能够说明权利归属的材料。
存在权属争议的软件,也可能不予登记。
如果软件权属简单,代码和说明书已经按照登记要求整理完成,申请人也熟悉登记系统和补正规则,可以选择自行申请。
以下情况更适合选择软件著作权登记代办:
鲸版权负责从软件作品初审、主体与权属核对,到代码文档整理、申请提交、补正处理和进度跟进的完整办理流程。
可以。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,不以公开发布或正式上线为前提,但登记时应当能够提交完整的软件程序和文档。
整个源程序不足60页的,应当提交全部源程序;软件文档不足60页的,也应提交全部文档。
不能直接得出这一结论。登记证书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。实际维权时,还需要结合完整源代码、开发记录、版本发布时间和双方代码或文档对比,判断对方是否复制了受保护的具体表达。
软件说明书可以展示操作界面,但这不等于界面视觉设计已经作为独立美术作品完成登记。具有独创性的图标、界面排版或视觉设计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评估美术作品版权保护。
